倾听“泰州一市三市(县)四区”为代表的主流民意!
编辑:王玲、许晴
12月份最美人物新鲜出炉!
全市共有60名候选人
最终这9名同志当选“最美法治人物”
一起来看他们的“最美”故事~~
十年坚守铸忠诚常军,男,年5月出生,党员,现任泰州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他长期奋斗在反腐一线,不畏艰难、动真碰硬,组织和参与查办案件余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经手案件没有一起申诉上访,没有一件冤假错案。年,被评为“泰州市我最喜爱的共产党员”。
公正公平,铁面执纪显忠诚。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常军同志既善于查案,又敢于查案。在主办其老家的一副市长林某案件时,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该案牵扯到多个职能部门和多名公职人员,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十分棘手,加之林某社交圈广,不少领导、亲朋为林某说情,他的态度很坚决,对调查组的同事说:“执纪审查工作就是要不惧干扰、守住底线,你们负责把事情查清楚,其他的由我顶着。”
敢于碰硬,迎难而上勇担责。担当是一种责任,每逢关键时刻,常军总能挑起组织交给的重担。年,他被中纪委抽调参与“”案件内审工作,和其他两名同志负责1号对象的谈话工作。在谈话过程中,他和其他同志默契配合,很好地把控了谈话局面和节奏,在较短的时间打开了局面并获得了全面突破。他参与的内审工作得到了中纪委分管书记的多次表扬和肯定。年初,常军组织查办了水利系统厉某案件,他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细腻缜密的心思,在反复审核对比大量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继续顺藤摸瓜,指导靖江、泰兴、高港纪委查办水利系统腐败案件11件,其中处级干部2人,百万元以上案件3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无悔选择,公而忘私甘奉献。10年来,常军全身心扑在执纪审查工作上,对家里的事管的很少,每年驻点办案近天,真正做到了“5+2”、“白加黑”,牺牲了无数与家人团聚的时光,默默无闻地工作,踏踏实实地做事。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家庭困难从来不提,总是努力克服,怠慢了家人,委屈了妻子,却始终忠于自己的纪检事业。“对家人,我有愧;为纪检事业,我无悔。”
藏蓝青春?警色年华吴银庆,男,现年3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警司。4参加工作,先后在高港公安分局永安洲镇派出所、刁铺街道派出所任民警、副所长等职,年调至刑警大队担任侦查一中队队长,年调至高港公安分局法制大队。
该同志从警以来,一直战斗在打击犯罪的最前沿。在基层派出所,他是矛盾纠纷调处的好手;在刑侦大队,他是侦察破案能手;在法制大队,他是慧眼如炬的高手。他参与破案余起,破获大案要案40余起,挽回群众经济损失余万元,亲手抓获犯罪分子余名,成为犯罪分子的克星。年在法制大队新的岗位上审核案卷60余册,提捕移诉的60余起案件无一被检察机关纠正违法。在一次次惊心动魄的搏斗和斗智斗勇的较量中,他用执著和忠诚熔铸了辉煌,先后3次被泰州市公安局嘉奖、两次记三等功。
8年被评为泰州市“十佳治安民警”;年被评为泰州市“十大爱民警察”;年被评为“高港区十大杰出青年”、高港区政法系统“双争双创”先进人物、“第四期全省十佳情报特侦民警”;年被高港区政法委表彰为“高港区首批法治人物”。
播撒清廉的种子孕育清正的果实宋敏,女,年4月出生,于年1月经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姜堰区检察院工作。参加工作至今,历任姜堰区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年期间,借调姜堰区政法委工作,年7月任职务犯罪预防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年4月任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该同志创新开展预防工作,牵头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法治宣讲团,创办“甜甜话预防”工作品牌,组织拍摄《身边的教训》警示教育片,举办全区“廉洁姜堰阳光同行”主题演讲比赛和全区预防文化汇演活动,开展警示教育余场,受教育人数00余人。所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连续多年获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完成预防调查19件、案件分析21件、预防卷宗32册,组织召开重大典型案例剖析会5次,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0余件,开展工程建设专项预防活动36次。
“邮路志愿者的一天”获江苏检察最镜头。升级“网络警示教育馆”为泰州市预防职务犯罪网络警示教育馆,被泰州市“两办”纳入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要求,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获市政法创新工作二等奖。宣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微电影获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优秀奖。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预防协会获泰州市“4A级社团”称号。牵头负责溱潼检察工作站工作,将工作站建成了检察院联系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预防宣传的基地,省市检察院、泰州市委领导多次到工作站视察,均给予高度评价。年光荣当选市、区两级党代会代表。
用智慧和良心传播正义的泰兴最“漾”法官王云,女,年1月出生,党员,泰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从年初任法官以来,她始终将“以善良的心,做善良的法律人”作为工作准则,满怀对人民的深情,秉公司法,以智慧和良心演绎着一个个春风化雨、传播正义的感人事例,对案件涉及的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总是给予更多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几乎每天都排满了开庭与调解,没时间写判决书就中午、晚上加班写,早出晚归,经常一天都顾不上跟年幼的女儿说上一句话,心中充满着对家人的愧疚,但怀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对当事人权益负责的态度,她选择了坚持,选择了奉献;还经常利用休息日,到中小学上普法课,被同学们亲切地称为“云姐姐”;常年资助甘肃地区的失学儿童,每年都给他们汇款、邮寄衣物,帮助他们上学。做了这么多,王云同志从不后悔,因为在王云看来,爱如果只停留在个人之间,那么这种爱是小爱,如果把这种爱、这份情延伸到他人身上,就成了大爱。人人都奉献一份爱,世界真的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她年审结案件件,年审结案件件,年审结案件件;各项办案指标均位于全院前列,调撤率88%,服判息诉率98%,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缠诉案件,连续三年被评为办案能手。先后荣获泰兴市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泰州市“最美巾帼”、“新泰州建设功臣”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一次,1篇司法建议被表彰为省优秀司法建议。
为政府依法行政添砖加瓦,为企业发展分忧解难,为弱势群体提供无私援助孙裴,男,年6月出生,民革党员,江苏奕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该同志在十余年的律师执业生涯里,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不盲目承诺,善于运用智慧和创造力,最大化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为止“零投诉”。他积极投身于公益, 年4月,其参与办理的“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9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提名案件;年1月,其主办的“为了受伤弱者不可欺的合法权益——缪某雇员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泰州市司法局选为9——年度泰州市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件。
他多次担任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政府部门一些重大决策,在推动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积极参与起草《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会议,并且建言献策,推动泰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撰写的社情民意《关于尽快出台措施缓解律师会见难的建议》被民革江苏省委采用,并报民革中央转呈有关部门,对完善司法制度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此外,他积极探索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思路、新方法,参与我市所属的国家试点项目——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项目,并担任法律服务团队的负责人。
年3月,他被泰州市司法局评为“服务企业百日行先进个人”;年11月,他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表彰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年1月,他被泰州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年1月,被泰州市律师协会表彰为“泰州市十佳律师”。
以文化为引领以法治为遵循李新华,男,年8月出生,党员,泰州检验检疫局法制与风险管理处处长。
“外事无小事。”作为涉外执法部门的法制与风险管理处处长,他面临着更大的法律风险。长期以来,他不避风险,敢于担当,组织和参与国外退证查询、处理国内外律师公函和国外官方代表团来泰州检查、验证等40多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起,无一复议、诉讼或者投诉,多次被授予普法工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创新机制,做法治建设的推动者。作为法制管理部门负责人,他积极推进全局法治建设,抓目标设计,促方案实施。探索立体式普法、推行说理式办案、打造全省系统首批法治建设样板区,为单位荣获江苏省依法行政示范点、法治文化示范点和全省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勇于担当,做国门安全的护卫者。为保障泰州口岸执法秩序,他经常深入一线,支持和一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协助或参与处置外籍船员死亡等口岸公共突发性事件5起,查处退运禁止进境货物7万多吨,总局专门发布警示通报。向上海、泰州公安移送涉刑罪案3起,抓捕犯罪嫌疑人3人,判刑2人。
指导前置,做企业发展的贴心人。长期以来,他一直致力倡导“小执法、大服务”理念,率先全省系统探索柔性执法模式、法治建设新闻发布制度。指导企业成功对外索赔2多万美元,对外索赔案例被总局通报全国。指导企业成功申报进境粮食国家指定口岸,泰州口岸进境粮油业务跃居全省口岸首位。
先行先试,做法治文化的践行者。法治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的引领。为培育泰州检验检疫特色法治文化,他主动谋划,向党组提出了法治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与传统文化“四位一体”融合推进的思路,将从严治党纳入法治建设,得到了党组肯定。年,成功创建全国系统首家依法行政展示厅,并常年对外开放,今年被省局推荐申报全国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法治好声音的传播者唐伯和,男,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姜堰区委政法委依法治区工作科科长。
该同志从事法治建设工作7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骨干作用,抓基础、抓重点、抓落实,积极投身于全区法治建设工作中。连续多年实施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程,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畅通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渠道,不断加大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开展一系列法治宣教活动。先后组织政法宣教45余场,撰写各类平安法治宣传稿件余篇,其中25篇被民主与法制时报、江苏法制报、省市法治建设内刊采用,撰写的法治建设理论研讨文章多次获奖。编印下发平安法治建设系列学习资料8万余份,参与编辑姜堰政法内刊期,开通姜堰长安网,努力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工作新发展。姜堰区于年和年分别荣获全省法治市(县、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
该同志先后被表彰为姜堰区法治建设先进个人、先进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年,被表彰为泰州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扎根法治宣传教育第一线十余春秋竭力让法治成为更多人的共同信仰陈玉,男,年10月出生,党员,现任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理论科长法学讲师。扎根法宣第一钱17载,他燃烧青春抒写精彩。大学时年年获奖学金、论文获“挑战杯”大奖,从教后坚守法律课堂11年,深受学生喜爱。
他竭力开展普法宣传,大学时因普法被评为省先进。毕业后被中宣部等派到陕北黄土高原的榆林,深入普法,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日记《奉献如歌》被团中央选入新闻总署向全国推荐的百种优秀图书,先进事迹成为20多个省区很多城市政治中考题。负责学院普法后,多项工作获全市唯一、第一。学院代表泰州接受创全国先进考核,两次被评省普法先进单位,他两次被评省、市先进个人,法宣论文入选求是杂志和江苏省委主办的“四个全面”战略思想研讨会并作重点发言,为全国高职和全市唯一。
他潜心法治文化创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发表法治作品余篇20余万字,主编法治校刊20多期余万字,多篇法治新闻获国家和省级一二等奖,获市校各类法治活动特等奖和一二等奖20余次。因他力推,学院建成全省高校唯一法治文化展馆,被命名为市首批法治文化“艺术团”、“创作基地”。被评为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和法治泰州建设法治文化先进单位,为全省、全市高校唯一。
他的事迹被《人民日报》(2次)《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教育报》《半月谈》、人民网、新华网、《新华日报》等数十家中央和省市级权威媒体在显著位置报道,新华社通稿被《辽宁日报》《海南日报》等刊发,并荣获1项国家级、7项省市级、20余项校级等50余项表彰。
以“精准严细”工作法践行法治精神唐钰,女,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靖江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在十年的公安法制工作中,唐钰同志秉承法治精神,用信念和职责,用青春和热情,以“精、准、严、细”工作法,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诺言。钻研业务,力求一个“精”字。她注重在法律的深层理解法律,做到精确无误。凭着勤奋学习的精神,她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审核案件,强调一个“准”字。对案件的处理,唐钰从是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是否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是否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来衡量处理结果是否准确,杜绝了民警随意执法而引起的执法不规范和不公正。经唐钰审核的余起案件,均无复议被撤销变更、行政诉讼败诉、国家赔偿、重大执法过错等问题发生。执法规范,谨记一个“严”字。在执法检查及执法质量考评中,她及时通报执法问题,促进执法办案民警提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执法质量。释疑解惑,体现一个“细”字。唐钰坚持把培训和案件审核工作结合起来,在评查案件中以案说法,就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讲解,帮助民警正确地处理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
钻研业务,不忘初心;忠于法治,实现价值。唐钰获得泰州市十佳执法民警、靖江市法治靖江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其所在法制大队被江苏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岗位”。
(来源:泰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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