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期)
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委托,定于年11月27日10时在我公司拍卖厅按现状净价公开拍卖:
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琼执号之九及十一《执行裁定书》项下部分权益(海南圣大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抵债机器设备)。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以下人员不得竞买上述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拍卖标的涉及的原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拍卖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与参与拍卖标的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拍卖标的涉及的原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拍卖标的原债权文件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标的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起至11月26日;办理竞买手续截止时间:年11月26日17:00前(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
拍卖单位: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 ;
委托方监督- ;
委托方
注:本公告刊登于《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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