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宁一市民未在工商所指定媒体登遗失声明遭拒绝补办手续。
吃瓜群众表示:刊登遗失声明要指定媒体?
“同样都是媒体,难道刊登遗失声明还有区别吗?”7月19日上午,万宁市民李先生向本报记者投诉称,他由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丢失,于7月17日在《法制时报》刊登遗失声明。然而当他去补办手续时,万宁市城北工商所却拒绝为他补办,理由是李先生未按要求到指定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市民疑问:
刊登遗失声明要到指定媒体才有效?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丢失后,7月17日他在《法制时报》刊登一则遗失声明作废。7月19日上午,李先生带着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身份证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等材料,来到万宁市城北工商所办理补办手续。没想到,工作人员却拒绝为他办理。该工作人员说,必须在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才有效,别的报纸上都不行。
李先生心里非常不解,“开始也没告诉我必须选定一家报纸,再说我登的报纸也是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为什么不能用呢?”
针对此事,7月19日上午,记者随同李先生再次来到万宁市城北工商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所一直指定市民去某报刊发遗失声明。“这是工商局里的规定,要求在党报上刊登声明。”工作人员如是说。
李先生刊登的遗失声明记者韩星摄
万宁市工商局:
在省内有一定覆盖面和影响力报纸刊登即有效
万宁市工商局局长黄轩告诉记者,长期以来,他们局一直要求市民在某报刊登遗失声明。同时,黄轩还向记者出示一份《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企业股东变更等登记业务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第4条中提到:“企业申领注销登记必须在《XX日报》等在省内有一定覆盖面和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45天后,方可出具清算报告。”
那么,对于“在省内有一定覆盖面和影响力的报纸”是如何认定的?为何对于“省内有一定覆盖面和影响力的报纸”,万宁市工商局只认定某报一家?对此,黄轩称,“工商局认为省内某报为‘当地主要媒体’,至于认定标准是什么,工商局也没有一个具体说法,相关认定标准还需要向省局请示。”
针对李先生的遭遇,黄轩表示,他还是“第一次”接到相关的投诉。黄轩认真翻阅了李先生登报的内容后告诉记者,李先生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属于全国发行,他们局里也有订阅,发行量大,符合在省内有一定覆盖面和影响力的报纸这个标准,这份声明有效,李先生在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带齐材料去补办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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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南《法制时报》
作者
韩星郭彦
新媒体编辑
谭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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