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
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是在年第三届世界海南乡团联谊大会上经海南籍华人华侨倡议创办,于年建成的海南省唯一冠有“侨”字号中等职业学校,是海南华侨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隶属海南省教育厅。学校地处秀丽的南渡江畔,对接滨江西路带状公园,系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半工半读试点院校、海南省重点中专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学校设有旅游服务类、艺术设计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休闲服务类和医药卫生类等六大专业群为主的专业。秉持“勤做尚俭、守心笃志”校训;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以名师为支撑、以质效为生命”的办学理念;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担当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责任。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招聘,共招聘教师2名,其中新闻宣传教师1名、烹饪专业教师(中式烹调方向)1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应聘人员条件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要求的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且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归国认定证书。(一)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6)委培、定向毕业生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5)失信被执行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7)违反师德师风被处分的。(二)岗位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四招聘程序(一)信息公布招聘信息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教育厅网站、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二)报名1.报名时间:年4月28日至5月8日下午5:00。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附件2《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及一览表电子版发至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邮箱(hnshq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