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礼包加速落地中

原标题: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礼包”加速落地

8月10日上午,在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中心,电话声此起彼伏,58位热线坐席员戴着耳麦,为电话另一端的纳税人答疑解惑。

“最近来咨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鼓励类产业名录的国内外客商特别多。”据坐席员苏家义介绍,自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31号,以下简称《通知》)后,平均每天都能接到50个左右的相关来电咨询。

“税制的优化、创新对于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将有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通知》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年1月1日起执行至年12月31日。

李旭红分析,我国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海南自贸港所定的15%优惠税率不但低于标准税率,与高新技术企业及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企业的税率相同,并且也远低于G20国家的标准税率,有利于鼓励、吸引投资。

除了优惠政策给力,海南税务部门也迅速推出一系列配套措施为推进政策平稳落地添力。

“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方面,我们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由纳税人自行判断,若认为其符合《通知》的条件,可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先行享受,相关证明材料由纳税人留存。”海南省税务局副局长蒋焕民介绍,该局依托电子税务局实行极简办税方式,纳税人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即可自行申报享受优惠,有利于纳税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为做好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辅导,海南各地的税务部门进一步畅通税企交流渠道,通过线上税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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