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5的部分免征海南高端紧缺人才个

1月17日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委人才发展局四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

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对执行落实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

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

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

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有关工作作出进一步细化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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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共包含“来源于海南的所得”“减免税额计算”“高端和紧缺人才的确认”“征收管理和服务”4部分内容。

《通知》明确,“来源于海南的所得”是指高端紧缺人才从海南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相应税款在海南缴纳。上述6个所得项目的界定,《通知》分别予以解释。在“减免税额计算”方面,《通知》指出,高端紧缺人才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海南个人所得税政策减免税额:一是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免税额计算方法;二是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计算方法;三是非居民个人相关所得减免税额计算方法。具体涉及5个计算公式。在“高端和紧缺人才的确认”方面,《通知》明确了高端紧缺人才的确认流程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此外,在“征收管理和服务”方面,《通知》指出,省人才管理、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高端紧缺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情况联合开展随机抽查。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根据工作职能,分别牵头做好争议解决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1怎么判断自己是否在符合优惠条件的高端紧缺人才名单清单中?答:一方面,省委人才发展局会通过《致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的一封信》或短信方式告知高端紧缺人才本人。另一方面,高端紧缺人才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期间,通过省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线上线下提交相关材料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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